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

弦樂四重奏

弦樂四重奏弦樂四重奏的樂器組合通常是兩把小提琴、一把中提琴及一把大提琴,另外也有作曲家是採用大、中、小提琴各一把,再加上一把低音提琴的組合,但數量並不多。許多資深樂迷都公認,弦樂四重奏是最「清純」的一種樂曲形式。這是因為我們可以將弦樂四重奏視為提把「弦樂合奏」的樂器數目,刪減到四剩四件,而每一件樂器分別擔任一個聲部。由此一「群體」的觀念來看弦樂四重奏,則它是非常「精簡」的。另外弦樂四重奏所用的四件樂器都是提琴家族的成員,它們之間有著相同的特質,所以整體音色的表現最為「純粹美麗」。

正因為弦樂四重奏是如此「精純」的音樂方式,如果想要完美地演奏弦樂四重奏曲目,那麼四位演奏家之間的協調合作就變得非常重要,換句話說,這四個人的「默契」良好與否,以及是否具有團隊精神,往往就成了演出是否成功的關鍵,這也是為什麼演奏弦樂四重奏樂曲的,多半是專業的四重奏團體,而很少是由四位獨奏家臨時湊合來演奏的原因了。

自古典時期以來,重要的作曲家都曾譜寫弦樂四重奏,例如海頓就寫了七十四首,(作品數量最多,所以有人也稱他為「弦樂四重奏之父」)、莫札特有二十六首、貝多芬十六首、舒件特十五首、舒曼三首、孟德爾頌六首、布拉姆斯三首、德弗乍克八首、柴可夫斯基三首,一直到廿世紀的作曲家如巴爾托克、蕭士塔高維契等人也都寫有弦樂四重奏作品,可見弦樂四重奏是很受作曲家們喜愛的樂曲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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